谬尔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龙腾小说网www.coinbooster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第四十一章

“别在这里耽误功夫了。”清亮的少年音从识海中传出。

“知道。”青年自然就是余近,他抛下阿丁的尸体,从另一边离开。

麓野虽然仍只能在黑玉戒指的大殿内活动,但他却可以借助余近的双眼看见外面,也能靠意识与他交流。

余近的身法非常灵活,他在屋脊上飞速前跃着,身形快的让人无法用肉眼看清。

他来这藏锋城是为了找一个人,从刚才与阿丁的交谈中,他已经知道了对方平时会去哪里。

青年停在了一栋极具奢华的宝楼之前,只见宝楼横匾上书铁画银钩的“倚剑阁”三个大字,很是端庄大气。

余近勾唇一笑,走了进去。

“这位公子,有什么能帮助到你的地方吗?”见他进门,门口一个粉色服饰的少女立马迎上,热情的开口问道。

“我只是随便看一下,不用管我。”余近冲她挥了挥手以示拒绝。

那少女并没有因为余近这样说而摆出什么脸色,态度仍然十分友好,她用手示意了几个方位,才道:“好的,刀剑在西区,枪戟在北区,盾牌锁甲在东区,您请自便。”

说完,她便又站回了原来的位置。

余近打量起四周,倚剑阁不愧是雾土第一商会,仅仅是第一层,兵器就已经丰富到让人眼花缭乱,质量上乘价格也不错。

随意的看了看,余近便打算向第二层走去。

“公子!”虽然没有跟在他后面,但其实少女一直在用余光打量他,此时见他要上二层,便立马出声拦下:“公子,不好意思,这第二层,普通客人是不能上去的。”

“又是哪里来的土包子。”

“看他的模样也不像能去的起第二层。”

有客人小声的议论着,但以余近的耳力自然听的清楚。

倚剑阁是荒炎宗旗下的凡人商会,在整个雾土有上百个分会,货物齐全、受众面广是它的特点,自然也有自己的规矩。这第一层,便是凡人武师光顾的地方,而想要进入第二层,则起码是达官显贵才能做到,而且第二层的货物自然也要比第一层上乘许多。

至于第三层,据说是专门接待修士用的,因此也有不少普通凡人经常来到倚剑阁晃一晃,只为看一眼“仙人”的模样。

“哦?我不能上去吗?”余近笑着,从袖口取出一枚银锭来,只是他背向众人,所以没有人能看见他这个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耽美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暗斗纷争

暗斗纷争

晚风飘渺
陈景穿越之后只想默默当个普通人生活,却接二连三被几个男人莫名其妙地上了。 这个身体还会容易上瘾,想保持清醒又被拉了下去。 还要防其他穿越过来整活的人 陈景头都大了,怎么活着这么难。 原文案 穿越,重生,穿书,原生大乱斗 你以为你获得了剧情,就可以控制一切的发生吗 蝴蝶效应下,没人能幸免。 np总受,肉香满上,正常人没金手指也没系统要努力提防别人陷害。 攻1 骨科黑化花招多多兄长攻 攻2 沉稳可靠将
耽美 连载 4万字
水中倒影

水中倒影

挽蓦
姐妹们,我番强进来了
耽美 连载 1万字
图书室惊魂

图书室惊魂

利行云
王昭是高水高中的一名高二的学生,很擅长理科,但是他喜欢的人擅长文科,王昭决定先去学校图书室看书,但是接下来的事让他后悔去了图书室…… 注: 1总受 2微生子(设定需要) 3有强x情节 4np 5可能有bug
耽美 完结 3万字
娇弱的我该如何在无限流求生

娇弱的我该如何在无限流求生

酒尤喜欢半糖少冰
设定: [不v,每周起码三更] 美不自知、身娇体弱美人艳鬼受 攻都不是好人,但是男德班优秀成员 雄竞修罗场,走心走肾,不虐甜凰风, 有强制爱元素,因为姜姜老婆反感和狗男人贴贴,但是绝对绝对不会伤害姜姜 就爱舔姜姜老婆,看姜姜艳鬼体质沉迷快乐, 只能委委屈屈地掉下娇气的眼泪 姜姜会逐渐习惯训狗,从而乐在其中 文案: 先天不足,容颜却颠倒众生的云姜在十九时病危住院,这一次再顶尖的医生也束手无策。 陷入
耽美 连载 1万字
入梦

入梦

阿糖
叶石修自从获得了一种如别人梦的能力之后,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。高冷禁欲的教授,阳光帅气的校草,霸道总裁与他的画家弟弟 梦里他就是主宰,一切都按照他的想法来,直到,梦外也 目前出现的受暂定是四个,后面看情况会不会增加,本文总攻文,第一次写文请多多包涵。
耽美 连载 11万字
永夜之天

永夜之天

终遇良人
我,其实真不适合写这类题材。 因为哥好歹也是个攻。 现实中从来也没有尝试过s,这类爽文倒是常看,可是让我亲自搞,就没有这种雅兴。所以一个受,或一个究竟是怎样的内心我真就不清楚,所以犹豫了很久也没再更文,总觉得不肉,不够变态,太寡淡。 可是我还是放心不下我的读者们,哪怕你们回复就只为了敲蛋,我还是很感谢你们,所以最终我还是要写自己想写的文字,哪怕写得荒唐。 这篇文章呢,是为了肉而肉,偶尔走心吧,主角
耽美 连载 5万字